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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湖日报社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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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金湖日报社新闻采访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报经县委同意,金湖日报社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名,岗位:从事新闻采访和撰写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
2、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新闻宣传经历。
3、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单位同意报考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08年12月5日至10日到金湖日报社办公室报名(金湖县城健康路19号)。联系电话:0517—86898338。由金湖日报社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于2008年12月1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
1、笔试内容:新闻采访学、新闻编辑学、时事政治、写作(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察、体检和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考察、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在考察、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
(四)公示
对确定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聘用后待遇与管理
对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金湖纪委、监察局:0517—86805669
金湖县人事局:0517—86805412
六、本简章解释权在金湖县日报社总编室。

 

金湖县人事局
金湖日报社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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