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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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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推动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选用人才,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2008年12月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就部分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这次公开招聘的有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审计厅、省环保厅、省煤炭厅、省体育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粮食局、省农机局、省煤炭地质局、省测绘局、省农科院等22个厅局所属的事业单位97个,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9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13日至19日。
报名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招聘信息,网上填写报考信息,网上交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可减免考务费用。
2、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sx.hrss.gov.cn,www.sxsrs.gov.cn,www.sxldbzt.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或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前两个网站查询。
四、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理由。
对通过《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后,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审查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
2009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专业测试和面试时间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招聘单位网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料下载,查询详细招聘信息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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