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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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工作已于2003年3月31日结束。为保证笔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 2003年统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实施方案》,并结合报名实际情况,现将笔试考点设置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地点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在区直和呼市、乌盟、锡盟报名的考生在呼和浩特市参加笔试;在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盟、阿盟报名的考生在包头市参加笔试;在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报名的考生在通辽市参加笔试。
二、笔试时间仍为2003年4月26日、27日。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变更为2003年4月15日至22日,领取准考证的地点变更为考生原报名点。
咨询电话: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471)6266092
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处(0471)655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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