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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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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规定,经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研究确定,2007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一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政法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39.3分;
    2、综合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32.4分;
    3、经济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31.3分;
    4、财务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18.1分;
    5、信息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33.7分;
    6、城市建设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33.7分。
    二、本市司法(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限男生),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28.8分。报考该系统的综合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管理的专业类职位,仍按第一条第2、4、5款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标准执行。
    三、本市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以及该职位所需技能达标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19.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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