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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304名公务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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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人员可以报考: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是党员的拟退役士兵和已退役士兵;有新疆户籍的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如果您是一名退役士兵或高校毕业生,那么现在有一个免费深造的机会等着您,而且毕业后您还能获得基层政法机关的工作岗位。

7月14日,自治区人事厅召开“2008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新闻发布会。自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面向社会定向招录304名公务员,考试成绩合格者将接受2-3年的免费定向培养,毕业后定向录用到基层法院、检察院等政法机关工作。

据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两类人员可以报考: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是党员的拟退役士兵和已退役士兵;有新疆户籍的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06年、2007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必须在25周岁以下。

与以往招录公务员最大的不同是,此次招录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办法。针对考试合格者的学历和报考职位,政府将通过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3种模式,对其进行培养,被录用者将在中国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10所院校学习,在校期间不仅可以免缴所有学费,还将获得生活补助费。

学习合格的毕业生,由招录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要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此次招录,报考者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职位。报考者可从15日起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查阅《2008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职位表》,7月18日8时至24日18时登录该网站报名。

据了解,中央决定每年拿出一定编制面向社会招录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这些被招录的人员在工作之前接受2-3年定向培养。今年,全国共选定14个试点省份开展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工作,我区被列为试点省份之一。

(中大网校网站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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