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漳州市纪委 漳州市监察局关于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到市纪委监察局及市直派驻机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遴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市直派驻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人数
此次遴选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工作的公务员共6名,其中:
01职位: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科员4名;
02职位: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科员2名。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年龄30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
2、党政群机关在编在岗的科员和副科级干部,且具有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两年(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9月30日,含试用期)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3、政治思想素质高,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公文写作经验;勤奋敬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公认,工作业绩突出。
4、任职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报名
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下午6:00。请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负责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遴选。
推荐时需出具以下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者党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文字写作材料,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上述推荐材料,请于2014年8月10日前邮寄或送交市纪委干部管理室。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干部管理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各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对象。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与职位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试被推荐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根据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1:1或小于1:1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否则,取消其遴选资格。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7O%和30%的比例合成。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按照每个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和体检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遴选人选
市纪委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结合有关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六)公示
拟遴选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和市纪委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用相关手续。
附件:中共漳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漳 州 市 监 察 局
2014年7月18日
中共漳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岁) |
(岁) | 近期免冠 正面彩照 (2寸) | |||||||||
民族 | 籍贯 | 出生地 | |||||||||||
入党 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 术职务 | 婚否 | 熟悉专业有何特长 | |||||||||||
身份证号 码 | 联系方式 | 办公室: 移动电话: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现任职务 | |||||||||||||
报考职位及代码 | |||||||||||||
简
历 | |||||||||||||
主要文字成果 | 1、《 》; 2、《 》; 3、《 》;
(备注:请提供本人执笔起草的3篇文字材料。) | ||||||||||||
奖情 惩况 | (县处级以上单位奖励) | ||||||||||||
年核 度结 考果 | (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及 重 要 社 会 关 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直系亲属是否有省委、市委管理干部 | |||||||||||||
推荐单位意见 |
(所在单位填写)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各县市区纪委或市直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填写)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纪委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1、“推荐单位意见”栏以上内容由本人填写,推荐单位审核。2、个人简历从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起填写。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配偶的父母等。4、受奖励情况为近5年来的个人获奖情况,受惩处情况为参加工作以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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