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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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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镇江市2009年面向普通高校选聘211名应届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省外“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省外高校江苏生源应届毕业生;

3、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也可选聘。

二、选聘数量

省市联动选聘大学生“村官”共211名,其中丹阳市选聘70名, 句容市选聘50名, 扬中市选聘28名, 丹徒区选聘20名, 京口区选聘17名, 润州区选聘15名, 镇江新区选聘11名。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3月28日,省选聘办统一发布选聘公告,市选聘办发布选聘简章。

(二)动员报名。3月31日-4月10日实行网上报名。期间,在省选聘办的统一组织下,与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发动工作。

(三)资格审查。3月31日-4月11日,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四)笔试。4月26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试卷由省选聘办统一提供,考务工作由我市组织实施,省选聘办统一组织阅卷,市选聘办按一定比例划定分数线。

(五)面试考察。5月上旬,市选聘办组织对超过分数线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5月中旬,市选聘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

(七)公示。5月下旬,市选聘办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八)决定聘用。6月上旬,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组织各辖市区选聘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备案。6月中旬,市选聘办将录用人选报省选聘办备案。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如下待遇:

(一)列为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依据选聘高校毕业生的数量核定。镇江新区的专项事业编制由市编办下达,各辖市区由当地机构编制部门下达。专项事业编制由各地机构编制部门实行单列管理,挂靠在各地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专门用于经组织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在村(社区)任职期间,由各地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镇(街道)以上机关以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人事档案由所在地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级政府所在地。

(五)今后,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六)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七)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实绩明显、党员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可选拔列入乡科级后备干部名单,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和使用。其中,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通过公开选拔或选任制等方式进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以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岗位。

(九)设立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创业发展基金,通过贴息、补贴、风险补偿、奖励等措施,为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创办、领办、合办经济实体提供必要的资助。

六、组织领导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下,市选聘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聘的日常工作,重点把好选聘“入口关”,确保选聘质量。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切实落实选聘政策待遇,认真做好选聘服务和保障,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积极构建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工作长效机制。

市选聘办政策咨询:0511- 84424532、84403293

中 共 镇 江 市 委 组 织 部

镇 江 市 人 事 局

镇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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