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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工勤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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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部门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机关事业工勤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且常驻户口在重庆市万盛区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万盛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报名时间:2009428日至429日。

报名地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人事局内)

联系 人:吴卫平 颜梅;

联系电话:4826611148263201

考生完成报名后,于200955日至8日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开考条件: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以上,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在报名时自愿购买),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095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

驾驶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岗位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文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与计算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测时间定于200951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面试在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布一周后,由区人事局组织进行。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以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公布方式为: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公布第一位考生的成绩,以此类推。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进行。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由区人事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以及拟聘岗位。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区人事局审批。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招聘的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万盛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万盛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考试科目

附件
万盛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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