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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4/1/24 17:21:0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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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将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3公务员招录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笔试最低

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劳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106.9

张鹏

481232164612

周彬彬

481233277927

谢永超

481239121709

财务处金融、贸易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108.1

张小玲

481248041827

陈明鹤

481242113419

段人方

481242058008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01332日(星期六)上午9时开始。考场设在湖北储备局机关5楼会议室。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8号(面试人员可乘坐3068402502527579601606708等路公汽到兰陵路站下车)。

考生必须于当天上午8:50前,凭身份证原件到机关4楼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2612时前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传真电话027-82832748)。未按上述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而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把该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三、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22831日,携带有关证件到局机关劳动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地址及乘车路线同上,需提供的证件有: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学历证、学位证等。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否则该职位取消录用。如在体检和考察阶段,第一人选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视情况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自行安排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

(二)面试前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三)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李蕾   027-82832748     

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

                           〇一三年二月二十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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