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将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3年公务员招录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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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笔试最低 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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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6.9 |
张鹏 |
481232164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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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彬彬 |
4812332779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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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永超 |
481239121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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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金融、贸易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8.1 |
张小玲 |
48124804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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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鹤 |
4812421134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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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人方 |
481242058008 |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013年3月2日(星期六)上午9时开始。考场设在湖北储备局机关5楼会议室。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8号(面试人员可乘坐30、68、402、502、527、579、601、606、708等路公汽到兰陵路站下车)。
考生必须于当天上午8:50前,凭身份证原件到机关4楼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月26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传真电话027-82832748)。未按上述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而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把该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三、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年2月28至3月1日,携带有关证件到局机关劳动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地址及乘车路线同上,需提供的证件有: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学历证、学位证等。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否则该职位取消录用。如在体检和考察阶段,第一人选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视情况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自行安排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
(二)面试前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三)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李蕾 027-82832748
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 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