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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对2012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4 17:00:42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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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对2012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要求,我部将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文化部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2、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1寸彩色照片3张(与网上报考时照片一致,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并用曲别针夹在一起)。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四类人员报考“人事司调配与工资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1份、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考生提供的上述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上述材料均不退回。
  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将于2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入围考生于1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有关材料特快专递(EMS)寄至文化部人事司机关人事处(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按考试成绩进行递补。
  联系人:李忠国
  联系电话: 010-59881828
  :1、文化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最低分数线.xls
  2、文化部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情况调查表.doc

文化部人事司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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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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