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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08年长沙公务员考录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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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人发[2008]12号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长沙市人事局

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我市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7号),以及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8]23号)精神,现就2008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此次招考工作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进考务工作,便利考生报考;完善考试内容,注重能力测查;规范考察方式,侧重现实表现;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新录用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二、实施步骤

此次考试录用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按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制定计划

我市共有22个部门和单位以及8个区、县(市)根据工作需要并按照单位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申报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省里下达我市考录计划299名,其中:

市直属机关工委1名 民革长沙市委1名

民盟长沙市委2名    市总工会5名

共青团长沙市委2名  市体育局1名

市农业局2名          市物价局2名

市物价检查所3名    市建设委员会3名

市科学技术局4名     市人事局2名

市广播电视局3名     市公用事业局1名

市交通局2名         市国资委2名

市教育局2名         市审计局4名

市民政局3名         市商务局1名

市公安局140名     市知识产权局2名

芙蓉区1名           天心区3名

岳麓区10名         开福区2名

雨花区2名

望城县40名(含乡镇机关定向考录村干部2名)

浏阳市15名(含森林公安4名)

宁乡县38名(含公安8名、乡镇机关定向考录村干部3名)

另外,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省垂直管理的长沙市工商局20名计划、长沙市地税局7名计划、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名计划的招考工作由我市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考单位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的招考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突破或调整。

(二)发布公告

我市的《招考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市级新闻媒体、长沙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gsha.gov.cn)、长沙人事信息网(http://www.crxx.com)、先锋潮网(http://www.xfc.gov.cn)、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等网站发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市直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市、区)、乡(镇)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

(8)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自2005年以来在全国和全省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录用后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即辞职的公务员、在读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高校学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已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属于考试录用的对象,也不得报名。

2、招考职位:本次招考职位分A、B两类。

A类职位是指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是指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职位,以及直接将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3、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3月5日至11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08年3月7日至13日。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城镇、农村特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携带网上打印的经过资格确认的报名表、身份证和《低保证》或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于2008年3月14日到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具体实施。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按网站的操作提示进行报名,具体程序和办法详见《招考公告》和有关的报考指南。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和录用审批工作中的录用资格终审四个环节。前三个环节由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最后一个环节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录用计划数。所需专业、技能特殊,公开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招考单位研究决定。

(四)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2008年4月12日。上午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考申论。

报考A类职位和B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报考A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B类职位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由省里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笔试的具体办法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笔试试行办法》执行。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下列情况可予以加分: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组织选调、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尚未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的高校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二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08年6月30日)。

(五)面试与体检

我市招考的B类职位在面试前均不进行专业考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标准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市及以下招考单位面试考官小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一般为7或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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