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
一、招考职位
机构编制管理岗位5名,其中应届毕业生2名,具有工作经历人员3名。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现代办公设备;
4、公共管理、公共政策、行政管理、行政法、社会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Q吧) 学历;
5、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报名方法
1、个人简历;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邮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7、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0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邮编:100006。
四、考试安排
市编办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莘
二○○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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