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考一批职员和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职员1857人,雇员178人,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公开招考职员、雇员职位表》(附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1.2008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市外户籍2007年及以前毕业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2.深圳户籍人员;
3.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
(4)2007年12月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且符合职位条件的市外户籍人员。此类人员中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2008届毕业生及2007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其余人员报考均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并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招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2008年毕业的留学生、2007年毕业暂缓就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深圳户籍(含深圳生源)毕业生,均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其余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
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其中市外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性质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职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2,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的专业一致。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4.2009年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市外户籍大专、本科应届毕业生属定向、委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户籍人员、雇员及临聘人员报考的有关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市外户籍雇员、临聘人员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雇用或临聘单位属区属单位的只能报考本区职位,属市直单位的只能报考市直单位本系统的职位,市内户籍的雇员或临聘人员则可跨区或跨系统报考;
(二)市内户籍人员(不含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身份报考的人员)、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报考的,报考年龄均可放宽到40周岁,不受具体职位年龄条件的限制;
(三)雇员、临聘人员在我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统一累计为临聘时间;雇用或临聘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市内户籍的雇员或临聘人员不突破职位条件报考的,可不提供雇用或临聘时间的证明。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7日10:00至2008年1月14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网址见本公告第十条)查询。2008年1月17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截止之前就须符合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雇用、临聘、工作资历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1.招考职员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四大类,具体参见招考职位表。其中一般类的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相关知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的笔试内容则由50%的专业基础知识和5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组成。
2.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的笔试科目为《专业》一科,笔试内容均为专业知识;但部分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或一般类),具体科目参见招考职位表。
3.招考辅助管理类雇员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般类,具体参见招考职位表。
4.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二)笔试时间。
招考职员及部分雇员《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笔试:2008年1月19日9:30~11:30;
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的《专业》笔试:2008年1月19日9:30~11:0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查询,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四)笔试组织。
笔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市组织人事部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合格线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划定。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08年1月23日下午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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