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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锦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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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用人需要,根据《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锦人发【2009】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0日至1991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09年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定向和委培2009年高校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09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招聘信息,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已在2009年3月31日《锦州日报》公告,具体招聘职位、招聘条件、报考办法、考试安排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查询。

招聘职位按招聘方式分为考核招聘职位与考试考核招聘职位两种,报名应聘考核招聘职位的人员,不经过笔试、面试,直接成为考核人选,进入考核程序。报名应聘考试考核职位的人员,经过笔试、面试最终确定考核人选。

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时,请于2009年4月1日至7日8:00—16:00对应拨打咨询电话。应聘锦州市老科技工作者联合会、锦州市科技进修学院、中共锦州市委党校招聘职位的人员请拨打咨询电话:0416—2129539,应聘其他招聘职位的人员请拨打咨询电话:0416—3872388。

(二)报名方式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请应聘人员于2009年4月8日至10日(8:00—16:00)到锦州市人才市场(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39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信息中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2009年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校开具的2009年毕业生证明、所学专业证明和获得学历、学位资格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

应聘“师范类毕业生”单列招聘计划的人员,除持以上报名证件外,还须持有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开具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证明和获取教师资格证资格证明。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名者只能应聘一个招聘职位(报名应聘考核招聘职位的人员,可同时报名应聘一个考试考核招聘职位)。当应聘同一考试考核招聘职位的人数达不到3人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人员须改报其他职位。每名应聘考试考核招聘职位的人员需交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应聘考试考核招聘职位的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卷,总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日9:00—11:30。

3、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请于2009年5月20日至26日登陆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已进入面试而又同时应聘考核招聘职位的人员,于面试资格审查前自愿选择其中一个招聘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在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公示。

2、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于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经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通知。

3、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经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一)人选确定

报名应聘考核招聘职位的人员,全部列为考核人选。体检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体检人选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考试考核招聘职位的体检和考核人选,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组织,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核招聘职位,其缺额在应聘人员中按考核结果依次递补;考试考核招聘职位,其缺额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

考核招聘职位的应聘人员考核,于应聘人员报名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考试考核招聘职位的应聘人员考核,于体检后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实施。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核。

五、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2009年高校毕业生于毕业后,根据2009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学历、学位以及招聘信息中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

本公告由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锦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锦州市人事局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为方便考生复习,我们为考生准备了部分参考指导书籍,考生自愿到锦州市政府大楼(锦州市市府路68号)B座B306室购买。联系电话:0416—3872388。(4月8日至10日到报名现场自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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