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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统计局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4/1/24 16:50:43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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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统计局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统计局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1年3月在北京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我局共有81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各考生于2011年1月28日前电话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由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3月1日至2日。
  面试地点:国家统计局三里河办公区东楼(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可乘21、65、68、13路公共汽车三里河东口站下车即到,或乘37、26、45、319、650路公共汽车国家工商总局站下车,向南50米到十字路口,西行300米即到。
  四、有关事宜
  (一)除综合素质面试外,我局还组织专业考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在一天内分考场交叉进行。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早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国家统计局三里河东办公楼正门圆锥形大厅内传达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详细分组名单将另行通知。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及复印件、户口卡复印件、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及复印件、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及复印件、待业人员所在街道待业证明(加盖公章)。
  2.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证明,并注明现工作单位)、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需另附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一般按职位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初步定于3月4日。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结果,一般按2:1比例进行考察。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菅雯雯
  联系电话:010-68782786、68782779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国家统计局机关2011年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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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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