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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06年应届生录用公务员退款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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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面向 2006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05年11月30日结束。 
针对部分已办理完报名手续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例如:京外院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或非应届毕业生等),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近期为这部分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一、退费范围(以下条件 1、2必须同时满足):
1、已报考北京市面向2006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并支付成功者。
2、不符合下列条件者: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北京生源 2006年应届毕业生;
(2)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06年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年龄为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至1987年11月期间出生)。
二、退费时间: 2005年12月1日-12月2日
( 8:40——11:30;13: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三、退费地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管理科(海淀区莲花苑 3号楼)
四、退费办法:退费人员务必携带从本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退费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携带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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