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上强调,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从交通系统前几年出现的腐败案件看,绝大部分和商业贿赂有直接的关系。中央提出治理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也完全符合交通行业的实际,与我们开展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是一致的。特别是部党组针对行业廉政工作的现状,从约束领导干部行为着手,提出的“四个不准”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我认为,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继续坚持这“四个不准”,即: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打招呼、写条子,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物资设备、材料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违反规定兼任建设公司等经济实体法人代表、工程项目法人代表和公司领导;不准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的影响谋取私利。违反上述规定,一定从严处理。部机关干部首先要带头严格执行部党组提出的领导干部“四个不准”的规定。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交通部有两项任务,一项是作为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组织好交通行业的治理工作,完成好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另一项是要抓好本部门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部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金道铭、冯正霖同志任副组长,并由冯正霖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部机关有关司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驻部监察局。按照中央自查自纠、集中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三阶段要求,办公室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调研,抓紧拿出工作方案。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上特别强调: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作为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对涉及政府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要依法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政府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严格自律,自觉抵制贿赂。这也是这次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重要思想。因此,部机关不仅要做好行业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而且要在开展这项工作中,自觉受到教育、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约束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要求,严格自律。部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商业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受贿赂,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
二是要着力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今年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即将召开,还将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出全面的部署,我们要传达好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今年要重点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一要更加重视解决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费不能及时全额到位、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等问题,这个问题一直有反映,今年要有所突破。二要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成果,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年初各省区市都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但这并不意味着问题就彻底解决了,产生公路“三乱”的原因复杂,主要是利益驱动,极易反弹,我们不可以掉以轻心。三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一段时间来施工安全事故频发,交通安全事故也不如人意,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部机关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督察职责;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监察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特别是由招投标弄虚作假、非法转包、违规分包产生的施工安全事故,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三是要大力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要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机关公务员廉洁从政教育,促进从严治政,加强严格管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政府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使机关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良好政风,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
首先,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认真抓紧抓好。要自觉按照党章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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