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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4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4/2/11 10:39: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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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总站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总站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我总站已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项。至今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2月19日上午9时开始。所有面试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进行面试次序抽签和面试资格复审。上午8时50分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地点: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官培训中心(麓琳宾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216号。乘车路线:1、从天津火车站乘坐地铁2号线到登州路站,从A出口出站,步行约200米即到;2、从天津火车站乘坐827路公交车到秀丽园站下车,步行约1000米即到。

三、面试须携带材料

(一)201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二)2012年、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三)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除上述材料外,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和考核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须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一)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面试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60分的,不再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2月19日面试工作结束后2天左右通知进入体检、体能测评考生具体的体检、体能测评事宜。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2:1。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均在天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做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准备3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参加体能测评时,考生须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五、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视情况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或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通报原工作单位。

(三)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可于面试后第二天登录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查询面试成绩。

七、联系电话:

022—24739037、022—24739039(传真)。

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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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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