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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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就业,吸纳一批大学生投身新农村建设伟大事业,不断改善村级干部队伍结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可靠的人才支持,根据《市委办公厅转发〈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村级党组织建设 “强基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06]12号)和《中共大渡口区委办公室转发〈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强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渡委办[2006]26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部分村干部。
一、公开选拔原则
公开选拔村干部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选拔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拔大学生村干部3名:
大渡口区八桥镇八一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
大渡口区建胜镇群胜村党委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
大渡口区跳磴镇跳磴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
三、报考人员范围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市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参加本次公开选拔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
(三)热爱农村,志愿在农村工作;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七) 身心健康;
(八)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公开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06年8月1日至8月3日(8:30—18:00)。 报名地点: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机关办公大楼8B02室)。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户口簿(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于8月5日到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每个拟选拔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06年8月19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专业命题机构负责命题。考试内容包括党的理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从事农村工作需要掌握的其他有关知识等。 笔试成绩将于8月20日(暂定)在大渡口区党建网(www.ddkdj.com)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演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拔对象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农村干部所应具备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素质。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第三名有两个以上的应试者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不足3人,则进入面试人员不得少于2人,否则该职位公招终止。
(四)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前2名进入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者,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考试领导小组组成专门考察组依据选拔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工作能力。
(五)拟任人员的确定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其他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员。
(六)公示
对研究确定的拟任人员,在区级有关媒体和大渡口区党建网(www.ddkdj.com)上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7天。
(七)履行聘用手续
对公示合格者,一律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15天内由镇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任期三年,一年一聘),办理和完善人事代理手续。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公示发现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中依次递补。
五、使用和管理
(一)新聘用的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补贴由固定补贴和浮动补贴两部分构成,其中固定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浮动补贴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而逐年递增,具体标准是第一年每月200元,第二年每月300元,第三年每月为400元。试用期只发固定补贴。
(二)按照有关国家保险政策规定,为新聘用的大学生村干部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相关保险。
(三)大学生村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给予年度奖励,奖金为3000元。
(四)大学生村干部任职连续三年后自愿解除聘任合同且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的,根据具体情况发放一次性补助。
1、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的,补助0.9万元;
2、累计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补助1.3万元;
3、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补助2万元。
(五)全区组织公开选拔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优先从任职满三年的大学生村干部中录用。
联系人:江 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3—68925210
六、本简章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
200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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