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2009年公务员考试省直机关网上报名入口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各位考友:

湖南省2009年公务员考试省直机关网上报名系统已经开通,点击进入>>>

【报名提醒】

省直单位、省垂直管理系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省直网络报名时间:2009年3月16日至25日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16日至26日

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3月27日至4月2日

网站为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人事编制网

相关规定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25日至199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省、市(州)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市、区)、乡(镇)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乡镇与县级以上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以及从农村村干部中招考乡镇公务员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学历要求;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县(市、区)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2、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分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三类。

A类职位是指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是指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职位。

C类职位是指直接将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3、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省直单位、省垂直管理系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省直网络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16日至25日,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3月16日至26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09年3月27日至4月2日,网站为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人事编制网(考务咨询电话:0731-2216500、4688383;政策咨询电话:2219276、2219372)。市州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把公务员站点加入收藏夹

报考市州以下机关的现场报名点由市州指定,并在各市州人事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四。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市州以下单位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报考省直单位的考生请于3月27日带上述凭证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咨询电话:0731-4688383)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