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公开选拔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截止到2008年4月,任副处级职务一年以上或任正科级职务四年以上,企业、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应具备相当资格。
(二)职位说明和职位要求
二、报名方法
报考者请于4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在信封注明“报考”字样,谢绝来访。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
邮寄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八号市民防局办公室李帅收。邮编:100053
市民防局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市民防局公开选拔局法制处处长自荐报名表》
联系电话:83116023
联系人:李帅
二ΟΟ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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