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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0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职位调剂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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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宜昌市部分招录职位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资格条件及需要调剂人员数

1、宜昌市档案局科员职位(代码05008009):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选调生,档案学、法学、汉语言文学、历史、新闻、行政管理、社会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调剂人数:1人。

2、枝江市人民检察院科员职位(代码05032046):2008-2009届毕业生,会计学、审计学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调剂人数:1人。

3、五峰县人民法院书记员职位(代码05060088):2009年应届毕业生,法学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5周岁及以下;调剂人数:1人。

4、点军街道办事处科员职位(代码05072108):2009应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财政学,税务,财务管理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8周岁及以下;调剂人数:1人。

二、调剂对象

参加2009年全省统一公务员考试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进入所报职位面试资格审查、符合调剂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办理程序:

1、请自愿参加调剂的考生,携带本人申请书(自带,注明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资格条件等)及与招考职位要求相关的原件和证明材料于2009年5月28日上午11:00以前与宜昌市公务员招录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与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人选。经调剂后,所调剂职位人数仍不能达到1:3的,取消该职位。

2、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必须提供与招考职位要求相关的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原件:

(1)应届毕业生:笔试准考证、《湖北省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暂未获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能按期毕业的证明),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2)其他考生: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湖北省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自谋职业者除外)、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集体户口可不带)、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如聘用合同书或用工单位相关证明,选调生要出具县级以上组织部门的证明)、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3)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

3、申报受理联系电话:

宜昌市人事局: 0717-6056396(传真)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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