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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吉林省松原市招考公务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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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 松原市人事局

2007年松原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2007年我市各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07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录用公务员42名。其中,市直机关4名;县(区)机关20名(其中含工商垂直管理部门3名);乡(镇)机关18名。详见《2007年松原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年4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6、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7、报考乡镇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区以上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7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8、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以往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录程序

(一) 制定招考简章,发布公告

根据省里批准我市的录用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招考简章和职位条件一览表送省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招考公告通过市报社、电台发布。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全省统一的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2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

报考市直、宁江区、前郭县检察院和长岭、乾安工商的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联系电话:8999992);报考市公安局的考生报名地点:松原武警教导大队(联系电话:2123183转2050或2051);扶余县报名地点:县委党校(联系电话: 5862708);长岭县报名地点:县人才市场(原县种子公司三楼,联系电话:7222580 7223081)。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2007年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和二张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考务费99元、2B铅笔及钢笔(碳素笔、圆珠笔),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2、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原则上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请到松原市武警教导队先参加体检及体能测试。体检、体能测试通过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面向乡镇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招考的职位,报名的考生应为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具备任村党支部书记1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左右(197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本人自愿报名,经乡镇党委推荐,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市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免缴其考试考务费用。

(三)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市直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区)、乡(镇)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乙)和《申论》(乙)。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及格线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日。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格线为12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必须达到60分以上。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格线为18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必须达到60分以上。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四)专业考试和面试

1、专业考试

部分招考职位确需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专业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在面试前组织,并向社会公布专业考试的相关事宜。

2、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报考甲级职位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报考乙级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 

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在专业考试或面试前三天负责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和职位条件一览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2007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需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送交招考部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核准。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30分、20分、50分);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定体检医院,分级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考生参加省里组织的体检。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复核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登记、备案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考部门填写《吉林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材料、体检表、《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市、县、乡机关拟录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政府人事局审批。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拟录用人员,由省级主管机关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市、县法院、检察院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审查、汇总并分别经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登记或备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用人部门另行安排。

四、有关要求

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录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把公务员的“进口”关;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批准的录用计划执行,不得超计划录用人员;要加大考录工作政务公开力度,做到政策办法、录用计划、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公开;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要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附件:2007年松原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00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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