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
一、招考职位
行政执法职位2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修养;
2、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报名方法
报名者请于2008年4月1日前将个人简历
四、考试安排
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者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
3、英语等级证书;
4、身份证;
5、户口本(卡);
6、本人简历;
7、近期同版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联系人:张家铭
联系电话:67269512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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