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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戒毒管理局2015上半年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总成绩、复审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6/18 15:36: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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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戒毒管理局

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总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司法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要求,现将本次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笔试总成绩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见附件1。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 点: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一楼大厅(成都市金牛区蜀通街90号)。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根据《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中关于“资格复审”的要求,带齐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四)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由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发给其面试和体能测试通知书。

(六)资格复审后的面试及体能测评工作暂定于2015年7月4日在成都市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和体能测试通知书。

附件:1.2015年上半年全省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总成绩

2.2015年上半年全省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2015年上半年全省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总成绩.xls

2.2015年上半年全省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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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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