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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2006年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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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我市部分市县党政机关拟招录公务员3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录范围对象
1、市直机关招录范围:邢台市区户口。招录对象:2006届及以前未就业的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2、县(市)党政机关招录范围:本县(市)户口(柏乡县、临城商务局招录的毕业生户口放宽到邢台市)。招录对象:①财政供养单位中非公务员身份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②2006届及以前未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1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
4、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具体条件;(详见招录计划)
5、符合录用公务员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劳教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录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27日。报考市物价局的在邢台市人才市场院内(团结路23号)报名。报考县(市)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到该县(市)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2、报考者需提交材料:①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②户口本及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④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5张。
3、每个报名者只允许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实施,时间12月9日。笔试地点在邢台市区。具体考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申论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范围以《河北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合格线由省确定。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务于12月7日领取,报考市物价局的到市人事局录考中心领取,报考各县的到该县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按照中共邢台市委邢办发[2006]10号文件精神,对参加公务员招录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行优惠政策,分别增加5分、10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12月23日—24日。对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分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12月20日之前在邢台市人事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12月28日之前在邢台市人事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冀人发[2005]8号)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考察。依据《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将在邢台市人事局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未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限制其三年内不得报考。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邢台市人事局
200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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