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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食品安全的几个认识问题
1.如何客观地看待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
第一,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正处于逐步好转的过程中。认识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要有一个全面、科学的观念,我们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是向好的,而且一年比一年进步。改革开放以来,短短30多年时间,我国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迅速提升,食品产业化、农产品商业化程度迅速提高,食品供需总量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品种上都呈现出成倍增长的趋势。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机构都对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我国国民人均期望寿命值越来越高,已超过73岁,居发展中国家前列,一些地区甚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这在相当程度上也要归功于我国食品保障和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如果食品安全状况很差、大范围食源性疾病多发频发,是不可能取得这一成就的。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从总体上控制了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二是监测抽检结果显示,各类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稳步提高,总体上饮食安全是有保障的。三是一些大宗重点食品通过整治,质量安全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升。据有关部门公布的资料看,我国2010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检测的合格率在96%以上。当然,96%的食品合格还不是全部合格,即使只有1%的食品有问题,也要付出100%的努力去解决存在的问题。检测出不合格食品的比例虽低,算下来绝对量也不小。因此,对于食品安全工作决不能有任何松懈。
第二,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比如,我国生猪每年出栏6亿多头,按96.6%的合格率来算,还有40万头问题猪流向市场。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决不能有任何松懈。近年来,监管部门查处和公布了大量食品安全问题,有关媒体和社会各界也经常反映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凸现了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状况。据统计,2010年各级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13万起,今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机关侦破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000余起。从问题总量上来看,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正处于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问题多发期。这是我们必须要认清的形势,要从这个最基本的判断出发,认识我们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
2.食品安全问题存在哪些认识的误区
不可否认,我国的食品安全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有些还很突出,但情况也决非人们想象的那样糟糕。造成老百姓感叹"还能吃什么"这种错误印象的根源,在于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存在诸多误解。
第一,消费者要求食品安全"零"风险。对于驾驶汽车、乘坐飞机带来的交通风险,人们普遍认为是可以接受的,但食品安全方面哪怕存在一星半点儿的风险,消费者都认为不能接受。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却不科学。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零"风险是不存在的。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就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不至于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第二,过于重视化学性污染,而忽视食源性疾病。由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全世界也是我国的头号食品安全问题,却往往为人们所忽视,反而是化学性污染被摆在了第一位。比如吃了变质或烹饪不当的食物中毒,发生腹泻、呕吐,都不觉得很担心,只是觉得倒霉,过一两天就好了。世界卫生组织报道,全球每年死于腹泻的儿童约有数百万人,这才是第一号的食品安全的问题。当媒体热炒苏丹红时,人们不知道,实际上非法添加苏丹红的辣椒酱对于人体健康的危害,远比不上一次因为吃坏了肚子而引起的腹泻。由于不能"吸引眼球",媒体对食源性疾病的报道也远不如报道化学性污染的积极性高。
第三,把不合格的食品当成有毒食品。曾经,"毒瓜子"在媒体报道中满天飞。所谓"毒瓜子"是指在外皮上涂了矿物油的瓜子,生产者的目的是让瓜子的外观更光亮诱人,也有利于保存水分。由于矿物油未被我国批准为食品添加剂,这种做法属于非法使用,取缔、下架、回收,都是正确的,但并不意味着这种瓜子就是"有毒食品"。临床上用于通便的液体石蜡(口服用)就是矿物油,而食品级矿物油则是国际上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涂抹了矿物油的瓜子怎么就"有毒"了呢?
第四,把食品的假冒伪劣与不安全食品划等号。什么是不安全食品?世界卫生组织强调的是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于人体健康的影响。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安全食品有一定的联系,但不能划等号。固然某些假冒伪劣食品(比如把工业用甲醇作为原料勾兑白酒)确实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重大影响,但这只是极个别的,不能就此把大量假冒伪劣、却不一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影响的产品都与不安全食品划等号。这是两类性质不同的问题,将二者混为一谈,无形中夸大了不安全食品问题,会干扰到问题的解决,因为,假冒伪劣和不安全食品,应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来负责解决。
比如曾经发生的"染色馒头"事件,就是假冒伪劣问题。因为,"染色馒头"是用了政府批准的添加剂柠檬黄来造假玉米馒头,从颜色看起来像玉米馒头,其实没有玉米,以此来冒充欺骗。柠檬黄是一种比较安全的食品、药品着色剂,因此,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委员会早在1994年就给了它一个很宽容的每日安全摄用量。假如把这都算到不安全食品头上,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数量就太多了。
3."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有什么区别
"非法添加物"是当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中最突出、最常见的问题。"染色馒头"、"红心鸭蛋"、"三聚氰胺"等事件,引起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恐慌。部分人将"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混为一谈,一片声讨。因此,严防严打食品非法添加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牛鼻子"。为此国务院曾专门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专项治理工作。
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非法添加是有根本区别的。按照标准生产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它大大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生产加工食品基本上离不开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可以利于食品保存、防止变质,能较长时间保持食品的营养价值,也有利于增加食品的品种和方便性。按照国家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我国允许使用的主要有食品添加剂334种、食品用香料1850多种,另外还有一些加工助剂。食品添加剂按照其功能分为23类,如着色剂能改变食物颜色,防腐剂能抑制微生物在食品中的生长繁殖。这些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都有明确规定,它的使用范围(在哪些食品里可以加),最大用量不能超过多少,都是有标准的,而且与国际接轨,规定得非常详细。
现在报道的很多食品安全事件是因为食品里加入了不是食品添加剂的其他化学物。例如,"三聚氰胺事件"的性质是掺假,不是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因为三聚氰胺是工业原料,不应该运用到食品中,本来就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畴,是非法添加物。食品添加剂是有功能的,比如甜味剂、蓬松剂、防腐剂,都是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允许使用的;而三聚氰胺的"功能"是造假,所以不是添加剂。
所以,要科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的区别,另外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当然,添加剂本身并不是不存在安全问题。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不按限量使用,它们也会造成对健康的危害。因此,国家要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要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还要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识,为下游企业安全、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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