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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税系统2007年公务员招考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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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机关是一个处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前沿的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为国聚财和参与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责,为了改善全省地税系统公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地税队伍素质,省地税局决定200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充实到县以下地税部门工作。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立志献身地税事业的有识之士踊跃报名,把握机遇,充分展示才华,接受政府机关的挑选。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录用部分地税工作急需的人才,为地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持。

二、录用人数

全省地税系统招考公务员140名,报考职位为A类。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地方税收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1月1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表中如实填写。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自2005年以来在全国和全省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招考方法及程序

全省地税系统公开招考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均由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有关事项参见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在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hnrst.gov.cn)、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net)、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等网站及有关报刊发布的《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

请注意以下事项:

1、各市州现场报名时间:2007年3月6日至8日。

2、报名地点:各市州人事部门统一规定的报名地点。

3、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各市州人事局、地税局统一规定。

5、联系电话:

省局0731-5608369,5608367,5608363

长沙0731-5183195株洲0733-8832023
湘潭0731-8552223衡阳0734-8866160

邵阳0739-5402441岳阳0730-8210413

常德0736-7724580益阳0737-4381260

娄底0738-8322682郴州0735-2331212

永州0746-8366052怀化0745-2358085

自治州0743-8265144张家界0744-8380500

五、录用后的工作安排及有关待遇

1、由各市州地税局集中招考后,再根据县(市)局工作需要分配招考人员。所招录公务员全部分配在县以下地税部门工作。

2、对批准录用的人员,将为其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其行政、组织、工资等关系和人事档案均转入地税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按国家有关政策正式任职定级,享受在职公务员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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