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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试存在三个方面存在明显弊端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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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九位博士后入湘从政一事招致众多批评。湖南省以人才引进的方式选拔公务员的做法,其实折射出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的某些缺失,特别是在考试内容与标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考试内容设置有不科学之处

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职业能力考试,目的是测试考生从事行政工作的必备素质和潜在能力,其测试重点在文字表达、逻辑推理、实际应用等方面,主管部门应该根据这一目的设置考试内容。而当前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与地方两个层次,其内容各有异同。国家与地方的“申论”科目考试,其内容设置较为科学,基本体现了考试目标的要求。但在考生行政能力与专业知识的测试方面却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地方公务员考试普遍存在机械记忆知识比重过大,能力型考题偏少的不合理现象,这显然与考试目标不相符合。

其次,考试等级水平划分过于单一

目前公务员考试对学历要求已经放宽,从专科毕业到拥有博士学位者均可报考,相对应的岗位从科员到主任科员不等。虽然录用的岗位并不相同,但考试等级却是一样的,笔试的公共科目都是同一张试卷。这种考试等级水平的单一划分,显然与不同级别岗位对工作能力的不同层次要求互相矛盾。比如,既然博士研究生的录用岗位是主任科员,就应该根据主任科员的岗位要求来确定考试等级,而不应该与科员岗位要求“一刀切”。

最后,考试合格标准的划定不尽合理

公务员考试的难度已经超过高考,被称为“中国第一考”,主要是因其高淘汰率;与高淘汰率相伴随的是低分数合格线。从国家到地方,单科考试科目的合格线普遍在50多分,事实上造成考题中出现许多怪题、偏题,这完全没有必要,而且偏离了考试的初衷。其实,只要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来划定合格标准即可,根本不需要人为地去追求这种低合格线。要知道,即使是中国传统的科举考试,也是一直遵循按照考试名次排定的方法来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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