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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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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卫生、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卫生系统招聘72名(其中全日制应、往届(2006—2008年)毕业生28名),教育系统招聘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庄,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及学历;
(四)卫生系统: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要求30周岁(护士 2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38周岁(护士30周岁);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医学院校及相关专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往届(2006—2008年)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教育系统: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局网站(www.qywsj.gov.cn),填写《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后彩色打印一份。
2、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7月3日至7月14日晚24:00。
3、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现场确认地点:成都市正通顺街43号六楼青羊区卫生局人事科。
(3)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与报名表相同底版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准考证用)。
(二)资格审查
由区卫生局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区人事局复审。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对招收人数和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不到1∶4比例,又无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人员调剂的,则
取消该招收岗位。
2008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在笔试现场领取准考证。
1、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7月26日下午13:30—17:00。
(2)笔试地点:待定。
(3)笔试内容:医学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非医学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面试
(1)面试内容:按岗位要求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归纳综合能力等。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数按同一招收岗位人数的1∶3比例。
(3)面试时间:待定。
(4)面试地点:待定。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
3、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笔试和面试分阶段收费,标准为笔试每科50元,面试50元。

五、体检、政审、公示
(1)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出现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提供虚假信息以及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属实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其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审核,区人事局审批并办理招聘手续。
(二)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制聘用管理,执行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人事档案由青羊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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