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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公务员招考不得歧视残疾人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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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省残联获悉,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残疾考生参加考试,不仅在招生、入学方面不受歧视,在上学期间,如果家庭贫困还可以得到资助。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政府还将给予奖励。

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也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今后,我省公共图书馆要逐步设立盲人有声读物室。同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公共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等。各旅游景区(点)按照《河南省旅游条例》规定,对残疾人实行免票或者优惠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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