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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考前押题

发表时间:2010/12/3 8:57: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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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争论热点之四:培育中产阶级

2010年6月7日,《人民日报》刊发《壮大中等收入者队伍》一文,引用周天勇教授的话说,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是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关键。而中低收入者绝大多数是主要依靠劳动获得收入,因此“提低”最重要就是扩大就业。与直接“给钱”、让利相比,让低收入者安居乐业,收入快速增长,才是更加可持续的方式。周天勇说,“扩中”则需要大力鼓励创业,发展能增加中等收入人口和能增加就业的小企业,以改善创造和分配财富的结构,让更多“小老板”成为中等收入者的有生力量。

该教授似乎不知道,小老板是低收入者最穷凶极恶的雇主。小老板收入少,利润薄,所以从来在给付劳动报酬上面都是锱铢计较的。把这两类人排在一起,看上就不太协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争论也很热闹,这方面的争论实际上就是围绕着“中产阶级”的利益展开的。中国所谓的中等收入阶层,其实只是相对于高收入阶层而言的;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他们仍然是高收入者。上海市劳动部门公布的2009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中等收入者的月收入当然是远远超过这个数字的。给这个阶层减税,实际上就是给低收入阶层增税。

其实他们是想说让那些中等收入者的队伍壮大起来,这些人大多并非小老板,而是企业、公司和什么什么机构中的中层管理者,以及高技能者。这些人和小老板没什么关系,而且这些人和小老板关系也一般都不咋地。他们想说的是让这些人减轻负担,现行的税收方法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人口、赡养系数、家庭总收入、物价上升等因素对个人开支的影响。在计征办法上,实行分项课征,造成所得来源渠道多和隐蔽性强、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渠道少、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多纳税。

这些所谓的中等收入者花钱如流水,喜欢摆谱、炫耀、吹嘘和比阔,因此日渐感到生活窘迫,日子难熬,对所得税心生不满,觉得虽然作一个纳税人是无上的光荣,税收也还是应该先考虑考虑自己的开销。有些人是多么贴心啊!如果他们把这样的贴心稍微用在一点那些一无所有的人身上,那又会是什么样一翻景象呢?

民盟调研人士建议应该尽快提高个税起征点,以此增加劳动者报酬收入。该人士认为,中国目前已经是世界上税负最重的国家之一。根据调研,目前中国中产阶级的税收比例已经占到了其正常收入的30%。看到这样的结论,我就会想起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女士在2008年全国政协会议上的提案:给月入10万的富人降个税,建议国家做到30%。看来形势快速转变,如今连30%都不能让他们满意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个人税收方面,大量的财产性收入是不纳税的,比如资产增值、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股票交易等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应缴所得额中扣除了2000元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如果目前中国中产阶级的个税比例已经占到了其正常收入的30%,按照中国目前的累进所得税率计算,那就意味着这里的中产阶级的概念为月收入在10万元。于是我们可以很自然的得出一个结论:民盟的调研人士完全是在胡言乱语。

目前差不多所有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减轻税率的议论都是类似的胡说八道。甚至连人保部都凑热闹,研究起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问题,拿财政部的钱做顺水人情。结果财政部予以反击,重提社会保障税,要把社保基金纳入到财政管理中去了。

只有对财产和收入的税收才是真正合理的,其余的一切税种都或多或少是不合理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当依据收入水平、物价水平按照合适的程序,适当的、有固定期限的进行调整,可这绝对不能成为给所谓的中等收入群体甚至是资本家和其他高收入群体减税的理由和借口。相反,应当大大加强对这些群体的税收力度,这才是从江泽民同志到胡锦涛同志都多次强调的“强化税收调节”的原则的体现。

七、收入倍增计划

最早公开提出这一计划的,是今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透露,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内应该会出来。应该会参照日本经验搞“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如果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这里的“年均”当然应该是“年人均”了。货币工资年人均增长100%也是可以和可能的,问题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如果年均工资增长15%,年均利润、税收、股息、奖金等等增长在15%以上,分配差距还是会继续扩大。

真正的收入倍增,应当是实际工资的收入倍增。也就是说,按照剩余价值理论,生产过程中生成的全部新价值,一部分形成劳动力价值,归劳动者所有,其余部分为剩余价值。收入倍增,应当是在全部新创造的价值中,劳动获得的部分增加,剩余价值相对减少。有一种说法,说工资上涨会促进物价上涨,从而抵消掉工资的上涨。这里的工资指的是货币工资。如果是实际工资的上涨,后果会比较复杂,有些商品价格会下降,有些会上涨。但是总的说来,实际工资的上涨就意味着在总产品中劳动获得的那部分增加了,有利于改善工薪阶层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如何实现实际工资的上涨?实际工资的上涨就会降低企业的利润率。因为中国工资水平众所周知的低,所以即使资本家豢养的那些人中也没有人敢于否定工资需要增加,就狡辩称这是“政府请客、企业买单”,如同我们前边已经看到的那样,要求政府在税收等方面做出让步。

如果认为企业的利润增加了,就会增加工人的工资,那就太天真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在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生产方式中,利润是永不嫌多的。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企业在利润增加之后就会增加工人工资,历史上也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虽然不断有人声称民营企业利润微薄,但是实际上,根据今年3月花旗私人银行公布《2010财富报告》,2009年中国的百万富翁数量,名列全球第四;根据6月美国波士顿顾问集团的研究报告,去年中国百万富翁数目增加31%排名世界各国第四位。同时民盟在广东发现,一些民营企业的企业利润水平只有3%-5%。真像那个笑话里说的那样:究竟是谁疯了,是你还是我?

利润水平在3%-5%的企业是一定会有的,不论民营或者国有,亏损的企业也不少。问题是这样的企业有多大代表性?同时,这些企业利润率低的原因何在?是全行业性的,还是个别的?如果是行业性的,是周期性的还是长期性的?是自身经营不善的原因还是恶性竞争?是税负太高还是资本家把企业当成了个人私欲的提款机,支撑起了中国这个全球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市场?民盟在广东发现了答案没有呢?民盟有没有发现私营企业为了偷税漏税逃税而故意少报实际利润率水平的情况呢?

关于中国富人在奢侈品市场上引人注目的表现,三月份的《瞭望》杂志刊登了一篇文章,《中国奢侈品市场逆势上扬富人宁买奢华别墅养草》。文中说,“还是要从国际金融危机说起。这场危机,使过度依赖外需的中国‘世界工厂’遭遇前所未有的挫折。中国的工业化正进入中后期,产业结构正面临深刻调整。这一系列偶然与必然,让本已过剩的流动性一时找不到方向,奢侈品及房地产便成为资本的宠物。

伴随中国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富人阶层,纵是挥金如土也难掩此刻的内心焦虑。在一个分化的世界里,对资本的‘原罪’与他们如影随形。在过去那么多年里,他们是推动中国改革战车的先锋,是市场经济的弄潮儿,是年轻人学习的榜样。可如今,来自社会底层的仇富情绪,一次次将他们推入道德批判的聚光灯下。

他们手中掌握着的社会财富,应该成为不断推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健康力量,但“国进民退”的现实,中小企业成长空间的不足,迈向高端服务业所必须具备的法治与开放环境的滞后,因公共产品短缺而日益增高的社会成本,正在消磨他们的意志。”

也就是说,毛病出在:第一,金融危机;第二,产业结构调整;第三,流动性过剩;第四,仇富情绪和道德批判;第五,国进民退;第六,法治与开放环境滞后;第七,公共产品短缺而日益增高的社会成本。《瞭望》到底是重量级刊物,短短三个自然段,就给出了这么多原因;而看来看去,都不是有钱人自己的问题。

金融危机使其他国家的资本家节衣缩食,惟独使中国的资本家玩命消费奢侈品;产业结构调整自然有新的产业出现,中国的流动性却找不到方向了;社会底层给他们道德批判,他们就以大肆消费奢侈品作为回应;国家统计局说不存在国进民退,《瞭望》显然不认同;法治与开放环境滞后,用普通人能听明白的话说,就是不要盘剥资本家,不要限制资本家到处投资;至于说“因公共产品短缺而日益增高的社会成本”,其实就是资本家豢养的仆从说了很多年的政府与资本家之间围绕着办事与拖沓之间的斗争。
《瞭望》的文章中还说,“温州多位企业家告诉本刊记者,许多富人不去做慈善的原因包括:一是不想露富,怕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二是有些富人缺乏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意识。三是有些富人想回馈社会,却感觉做慈善的渠道有限。”

他们消费起全球第二大奢侈品市场不怕露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搞慈善却害怕了。这是什么样的心理状态呢?

在所有民营资本和其仆从的大合唱中,却忽视了一个隐藏在深处的问题:央企上缴的利润越多,国家就会越依赖它们,给它们的保护性政策就越多越持久,它们的垄断地位就越巩固。而且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国家也只能越来越指望它们了。虽然民营企业壮大了,但是民营企业却完全靠不住了,整天嚷嚷的是减少税负了。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的赤裸裸的表现。但是民营企业纳税越少,国家就会越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发财牟利的渠道就会越少。资本家及其仆从的缺乏远见和鼠目寸光可见一斑。

八、争论热点之五: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

随着我国向“全面小康”的迈进和逐步走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财政收入如何管理的问题越来越有紧迫性了。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提高居民的社会福利以及改善公共服务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在居民的社会福利方面,解决好养老和医疗是重中之重。根据发达国家的先例,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金钱,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有着严重的财政赤字。也就是说,将来我国政府需要花钱的地方会越来越多。所以,将来我国财政也就需要越来越多的收入。以目前发达国家的状况来衡量,我国财政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仍然将会有大幅度的提高,将来社会福利发达,国家需要的财政收入也就越多。因此,从何处获得财政收入、财政收入该如何在各级政府间分配、财政支出又该花在何处、该花多少,怎么征、怎么花更有效率,这些都成为了急需规范的问题。

但是目前我们看到的税收体制改革方向却正好相反。税收制度改革的原则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目标是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也就是说,政府要减轻社会的税收负担。那么,将来政府又如何承担得起不可避免的巨额财政支出呢?

在2010年1月8日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讲话说,要按照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要健全预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完整的政府预算制度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从这个讲话精神上来看,最高决策层强调的是财政支出体制的规范。首先,要平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力与事权。众所周知,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相比较,地方政府负责的事情显得太多了。朱容基的分税制改革,使大量财政收入集中到中央,而给地方留下的并不多。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在2008年的财政收入中,中央政府占了53.3%,地方政府占了46.7%。而在当年的财政支出中,中央占了21.3%,地方占了78.7%。2008年地方政府赤字为20598.7亿元,相当于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72%。

地方财政支出的主要方向为:教育(8518.58亿元,占该类总财政支出的95%,下同)、一般公共服务(7451.37亿元,76%)、社会保障和就业(6460.01亿元,95%)、农林水事务(4235.63亿元,93%)、城乡社区事务(4191.81亿元,99.7%),这几项占了地方财政总支出的63%。此外地方政府用在医疗卫生上的支出为2710.26亿元,占了该类总支出的98%。也就是说,和民生直接相关的项目基本上都是由地方政府包办的。这也是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巨大的重要原因。为了解决如此巨大的财政压力,在中央转移支付不够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了。钱不够用,解决办法只有两个:一个是想办法多收钱,钱收得多了会上瘾,会成为习惯,各种横征暴敛、官商勾结、天价地王之类的也就层出不穷;另一个办法是该花钱的地方少花钱,这是中国人民缺少公共服务的重要原因。缺少科学有效的预算和监察体系,使地方政府“增收节支”的努力如鱼得水。所以当务之急,是1月8日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所讲的那些东西。

可是,还是前边提到过的民盟中央的调研发现,目前中国地方财政收入60%-70%均被归入中央,尽管中央也在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但用于财政支付转移的资金仍只是很小的比例,地方政府用于提高居民保障和收入的动力明显不足。所以全国人大财经委和民盟中央人士均建议,中央首先应该让利于地方,推动分税制改革,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格局。中央应该将不动产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更多地分配给地方。

这是个贻害无穷的建议。地方财政占总财政的比例不高,但是地方也有许多不入财政的收入。此外,在目前的局面下,地方分得越多的财政收入,恐怕不是用来“提高居民保障和收入”,而是越想用来生出更多的钱。税制改革的讨论已经有些时日了,分税制差不多也该寿终正寝了。这个时候民盟中央却建议在中共中央提出的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分”出更多的税种来给地方,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建议,似乎地方政府有了更多的钱就一定会办更多的事,如同他们愚蠢地认为企业有了更多的利润就会给职工发更多的工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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