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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规划建设局公招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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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大丰市规划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名称

招聘单位:大丰市规划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规费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城乡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人员。

二、招聘范围、人数及待遇

招聘范围: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招聘人数:2名。

待 遇:聘用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执行规费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事业;3、身体健康, 1978年1月1日后出生。4、报考人员须具有城乡规划、道路桥梁、土木工程(工民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测绘工程等六个专业之一,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录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由市人事局、市规划建设局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2日至2008年5月24日。

2、报名地点:大丰市人才市场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缴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30%)和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笔试人数少于3人,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事局、市规划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核。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人事局和规划建设局同意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经市规划建设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经市规划建设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录取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市人事局联系电话:0515-83929231

市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515-83536518

                       大 丰市 人 事 局

                       大丰市规划建设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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