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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7年下半年公务员笔试和面试情况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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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08年1月13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阅卷评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划定。

(二)面试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10

у= 2χ+ 10     10

1.6χ+ 50   χ>10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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