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公 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湘人发[2007]33号文件精神,我市将面向社会考试录用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今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共125名,其中,县(市)107名,市直单位4名,省垂直管理单位14名。具体计划见下表:
单位 |
计划 |
单 位 |
计划 |
单 位 |
计划 |
沅陵县 |
15 |
洪江市 |
8 |
市国库集中支付局 |
2 |
麻阳县 |
30 |
会同县 |
8 |
省垂管单位 |
|
新晃县 |
4 |
通道县 |
28 |
地方税务局 |
14 |
中方县 |
14 |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
2 |
合计 |
125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定于2007年3月6日—9日。
2、报名地点:报考市直单位和省垂管单位的,到怀化人才大厦(市博物馆旁香洲路,过香洲桥前进200米)报名点报名;报考县(市)机关的,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3、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3张,并按规定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对特困家庭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减免费用)。
5、各具体招考职位及其报考资格条件以当地《招考简章》为准。
三、考试与体检
1、招考职位分为A、B两类,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A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B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的比例合成。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4月7日,上午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考申论。笔试考点全市统一设在怀化。
3、B类职位的考试,如招考单位要求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成绩作为面试成绩的一部分,并按专业知识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面试总成绩。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法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组织了专业知识考试的,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5、一般职位的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湘人发[2001]158号)实施。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四、其它事项
1、报考市直和省垂管单位的详细事宜,请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制的《招考简章》,或在市人事局“湖南西部人才网”(网址:www.xbrcsc.com)上查询。报考县(市)机关的详细事宜,请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印制的《招考简章》。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省、市有关文件和当地《招考简章》为准。
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 怀化市人事局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怀化市市直单位、省垂直管理系统在怀单位
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一、招考职位、计划及资格要求
(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管理职位2名,A类,财经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8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财政管理职位2名,A类,财经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8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市地方税务局14名(均安排到怀化市区以外的县级局),其中:税务管理员①职位9名,税务管理员②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5名。均为A类,不限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8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农村从业,以及在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
凡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自2005年以来在全国和全省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3月6日至9日。报名点设在怀化人才大厦(从市博物馆旁过香洲桥前进200米)。
2、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条件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3张,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对特困家庭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减免考务费)。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录用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整录用计划。因专业、技能特殊,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如需开考和录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4月7日,上午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考申论。笔试考点全市统一设在怀化。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对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选调、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满二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07年6月30日,报名时须提供当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
五、面试
1、面试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所需专业、技能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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