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政协机关面向200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地生源需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3、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党史、中文、法律、档案专业;
5、中共党员;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
报名者请于2007年6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寄至北京市政协人事处,在信封上注明“简历”字样。谢绝来访。
邮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3号市政协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05
四、考试时间
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星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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