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统计局及垂直管理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局定于2014年8月28日进行山西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共有4名考生进入体检,详见附件1《山西省统计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
8月28日上午7:50,参加体检的考生到山西省统计局办公楼1003室集合。
三、体检地点
从省人社厅确定的省直机关指定医院中选择确定,体检医院在体检前实行保密。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通知执行。
五、考生体检纪律
(一)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二)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50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2张2寸近期红底相片,到山西省统计局办公楼(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32号统计大厦)1003室集合,迟到超过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生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六、检前需知
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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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