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拟录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的公示
通过参加四川省民政厅招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下列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28-84423056、84423044。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川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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