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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08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管理岗位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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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管理岗位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并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枣庄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按增人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0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汇总表》(附件)。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比例的招聘岗位,由市人事局再次组织公开报名。第二次公开报名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确需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经市人事局批准,按实有报名人数组织考试。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今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初级管理岗位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8年8月19日-24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www.zzrsks.com),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8年8月19日-24日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www.zzrsks.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8年9月15日-1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基本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基本制度、公共行政基础知识、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知识、应用文写作与公文处理、职业道德与人际交往等内容)。

笔试时间为9月20日   上午9:00-11:30

笔试结束后,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面试

面试时间为10月1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 6:0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情绪控制、反应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因工作需要,部门要求,可以增加考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记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增加考试内容的按一定比例单独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枣庄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五、考核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应聘人员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考核体检工作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学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政策咨询:3314226  

技术咨询:3312940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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