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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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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北京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所属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和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面向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规划监察执法大队规划监察执法职位 2名;

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勘察设计管理职位 2名;

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测绘管理职位 2名;

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计算机管理职位 1名。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社会人员须具备一定工作经历,非北京生源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2、年龄3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

4、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5月11日前将个人简历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招考单位,请在信封上注明“招考”字样。

1、北京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大街南礼士路60号 北京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

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ghkchzhfdd@bjghw.gov.cn

联系电话:68056070

联系人:郭广平

2、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大街南礼士路19号 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地址:ljy@bjghw.gov.cn

联系电话:68010981

联系人:李节严

(二)现场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简历进行筛选,并通知符合职位条件者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现场资格初审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

2、身份证或户口本(卡);

3、社会人员携带学历学位证书;

4、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自行准备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等)。

四、考试安排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另行通知。

附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

二OO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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