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考试都不怕...《2010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第十二章辅导讲义(1)》由中大网校国际货运代理人考试考试网发布。" />
一、报关的概念
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全过程。
二、报关单位与报关业务
(一)报关单位
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依法向海关注册登记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成为报关单位的法定要求。
例:单选题
取得报关单位资格的法定要求是( )。
A. 是对外贸易经营者 B. 是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
C. 经海关注册登记 D. 有一定数量的报关员
答案:C
报关单位分为两种类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向海关注册登记后,只能为本单位进出货物报关。办理的是本单位的报关,所以也叫自理报关单位。在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报关企业:是指按照海关规定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要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注册登记。
(二)报关业务
要参见教材152页。
(三)报关单位的报关行为规则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行为规则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注册登记后,可以在我国关境内各个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办理本企业的报关业务,但不能代理其他单位报关。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关本单位所属的报关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所属的报关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不得委托未取得注册登记许可、未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关业务。
2、报关企业的报关行为规则
(1)报关服务的地域范围:
①报关企业可以在注册登记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内各口岸地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从事报关服务。
②报关企业如需要在注册登记许可区域以外从事报关服务的,应当依法设计分支机构,并且向拟注册登记地海关递交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
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跨关区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应当在所在地口岸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从事报关服务。
报关企业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报关企业的义务(参见教材P153)
2、报关企业的报关行为规则
(1)报关服务的地域范围:
①报关企业可以在注册登记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内各口岸地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从事报关服务。
②报关企业如需要在注册登记许可区域以外从事报关服务的,应当依法设计分支机构,并且向拟注册登记地海关递交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
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跨关区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应当在所在地口岸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从事报关服务。
报关企业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报关企业的义务(参见教材P153)
3、报关单位从事报关服务,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妥善报关登记证书,如丢失,及时向海关说明并登报声明作废。海关在30天内应当予以补发。
(2)报关单要加盖报关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启用前应当向海关备案
(3)报关企业的每个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报关专用章应当只有1枚
(4)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专用章可以在全国各口岸海关通用,有多枚的,应依次注明编号。
(5)报关单位所属于报关员离职,报关员应当离职之日起7日内向海关报告并将报关员证件交注册地海关注销。报关员未注销的,由所在报关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四)报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的,按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人民币1000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1)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
(2)未向海关备案,擅自变更或者启用“报关专用章”的;
(3)所属报关员离职,未按规定向海关报关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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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