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4/4 17:15: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
来源: 【
货运代理考试');">:中国最优秀的考试信息平台】 2010年7月28日
集装箱发放和交接的依据。
集装箱的发放和交接,应依据《进口提货单》、《出口订舱单》、《场站收据》以及这些文件内列明的集装箱交付条款,实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制度。从事集装箱业务的单位必须凭集装箱代理人签发的《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办理集装箱的提箱(发箱)、交箱(还箱)、进场(港)、出场(港)等手续。
编辑推荐:货运代理考试辅导:集装箱交接责任的划分
欢迎进入:2010年货代考试课程免费试听 货代在线考试中心 货代考试论坛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