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知识讲义精选(6)

发表时间:2012/8/8 10:56: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⑴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极少数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⑵ 政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都有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同时也有宣布无神论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也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给予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要贯彻自传、自治、自养的"三自"政策,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3.人身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觉得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对公民非法搜身,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5.社会经济权利

⑴ 劳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⑵ 休息权

⑶ 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妇女、儿童、老人、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8.华侨、归侨、侨眷的权利和利益

我国保护华侨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四、我国国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相关文章:

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知识讲义精选第一章

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知识答疑辅导资料汇总

关注: 价格鉴证师考试试题   最新考试动态 价格鉴证师辅导资料 报考指南

(责任编辑:xll)

3页,当前第2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