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施工的质量控制
施工和竣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条款与《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基本相同,但增加了竣工检验的内容。
1.竣工试验
包括生产设备在内的竣工试验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启动前试验。
(2)启动试验。
(3)试运行。
2.竣工后试验
工业项目包括大型生产设备,往往需要进行竣工后的试验。
(1)业主原因延误检验。业主在设备运行期间无故拖延约定的竣工后检验致使承包商产生附加费用,应连同利润加入到合同价格内。
(2)竣工后检验不合格。分为:
1)未能通过竣工后检验时,承包商首先向业主提交调整和修复的建议。只有业主同意并在他认为合适的时间,才可以中断工程运行,进行这类调整或修复工作,并在相同条件下重复检验工作。
2)竣工后检验未能达到规定可接受的最低性能标准,按专用条件内约定的违约金计算办法,由承包商承担该部分工程的损害赔偿费。
三、支付管理
(一)合同计价类型
交钥匙合同通常采用不可调价的总价合同,除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调整而对工程成本影响的情况以外,由于税费的变化、市场物价的浮动等都不应影响合同价格。如果具体工程的实施期限很长
,也允许双方在专用条件内约定物价增长的调整方法,代换通用条件中的规定。
(二)预付款
如果业主支付承包商用于动员和设计的预付款,在专用条款内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1)预付款的数额。
(2)分期付款的次数和时间安排计划。若未约定此表,则应一次支付全部预付款。
(3)预付款分期扣还的比例。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支付程序
可以约定按月支付或分阶段支付;业主除了审查付款内容外,还要参照付款计划表检查实际进度是否符合约定。如果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则按滞后程序确定修改此次分期付款。
2.申请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的主要内容
(1)截止到月末已实施的工程和已提出的承包商文件的估算合同价值(包括变更);
(2)由于法律改变和市场价格浮动对成本的影响(如果合同有约定)应增减的任何款项;
(3)应扣留的保留金数额;
(4)按照预付款的约定,应进一步支付和扣减的数额;
(5)按照业主索赔、承包商索赔、争端、仲裁等条款确定的应补偿或扣减的款项。
(6)包括在以前已支付报表中可能存在的减少额。
3.竣工结算和最终付款
这两个阶段的支付程序和内容与《施工合同条件》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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