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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洛阳市伊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4/5/6 19:17:28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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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洛阳市伊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0人,现制定如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伊川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为人师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持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本科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职位及专业计划

  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政治4人、历史5人、地理5人、生物5人、物理4人、化学4人、信息技术3人、美术3人、音乐2人。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7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30。

  (二)报名地点:伊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伊川县城豫港大道与酒城北路交叉口)。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4、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1、所有考生按要求到达指定报名点,现场进行报名;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非师范类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应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3、现场填写《2013年伊川县招聘高中教师登记表》;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并对考生现场进行数码照相和指纹采集;

  5、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自行打印填写《2013年伊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见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伊川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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