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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宝安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5/6 19:28:45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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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宝安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的通知
  为满足宝安教育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历条件: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深圳市外户籍报考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按招聘职位表要求。已办理退休的教师,可放宽到男性65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拟聘任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由区教育局统筹实施,全区统一组织、统一时间、分点面试。笔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职位

  8月20日在宝安教育在线公布报名职位和招聘总人数。具体职位条件、要求由各招聘单位于8月20日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街道小学由街道教育办统一公布)。具体可登录“宝安教育在线”(www.baoan.edu.cn)“校园频道”查询招聘单位网址。

  (二)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职位,选择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职位,到招聘单位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1.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地点:中学、直属小学应聘教师资格审核在各自单位,街道小学应聘教师资格审核在各街道中心小学(第一小学或以各街道教育办公告为准)。

  经审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进入考试人选,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不予考试。

  应聘人员均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等候,直至资格审核结束。未能在报名和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的,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接受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深户需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在我区公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需提供最近的合同;

  (6)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3年应聘资格。正式备案时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三)考试

  考试由教育局统筹实施,全区统一组织分点考试。中学、直属小学临聘教师的考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街道小学临聘教师的考试由街道教育办统一组织。

  应聘人员凭考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1.时间:8月25日上午8:30至结束。

  2.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3.程序:应聘人员于考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考试现场候考室等候,并按顺序进行考试。考试完毕,现场公布个人考试成绩并发给回执。

  4.要求:面试考官组须3人及以上;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方可聘用。

  (四)公布成绩

  8月26日招聘单位公布各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职位出现空缺,由招聘单位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1.各单位将拟录名单于9月1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已在我区公办或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须合同期满或已解除聘用合同,方可聘用。

  附件1.宝安区2013年扩班学校招聘教师职位总表

  2.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回执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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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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