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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大学招聘41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4/5/5 9:54:51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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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大学招聘4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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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校招聘工作的公平有序,满足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切实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审议,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的《2014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教辅岗位、管理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制定了《2014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教辅岗位、管理岗位人员简章》,现予公布。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塞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直线距离近500公里,空中飞行45分钟。学校创建于1957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创立的一所综合性大学。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首任校长由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乌兰夫兼任,前两任校长分别是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旭日干院士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连辑,现任校党委书记朱炳文,校长为教育部科技委数理学部委员陈国庆教授。

经过56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在内的综合大学。学校现设有23个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另设有1个独立二级学院——创业学院。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动物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生态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此外还有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75个本科专业,蒙古语言文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与技术、数理学4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文史哲、化学2个自治区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占地面积2070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9亿元;图书馆馆藏文献288万册,是CALIS内蒙古自治区文献信息服务中心省级中心馆。现有教职工2900余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7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00余人。有各类在校生300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9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700余人,留学生600余人,高职生2500余人,成人继续教育本专科学生2600余人。

学校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与国(境)外13个国家和地区的75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在国际毗邻地区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招聘计划

2014年公开招聘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数为41人,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计划招聘8人,蒙汉兼通岗位计划招聘1人。详见《2014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应聘条件

1.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要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现代教育理念,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身体条件要求: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为硕士学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详见《2014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4日至1996年5月4日期间出生);

6.符合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只限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2014年5月3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尚未参加服务期满考核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须出具考核初步意见)、未被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的“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中的“储备人才”、“西部计划志愿者”;

②2014年5月3日前正式办理退役手续的大学生士兵;

③截止2014年5月3日服务期满(退役)未超出3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4.2015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内蒙古大学人事处负责,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210.31.184.244/)。

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5月10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报名至5月7日,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将改为非专设岗位,在2014年5月8—10日允许其他人员报名。

联系人:曹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471-4992230。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时要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5M以下)。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简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系或学院、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2.报名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已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3.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4方可开考。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经教育厅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视实际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4.网上报名成功后,无故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者,3年内不得报考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岗位。(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电话告知)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天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方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务必于2014年5月15—16日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程序

(一)公共科目笔试

所有应聘教辅岗位、管理岗位人员均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对应聘蒙汉兼通岗位考生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须用蒙古文答题;对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由应聘人员自行选定试卷类型,并在报名时点击确认。答题时可选用蒙古文或汉语一种文字,不得混用,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地点:内蒙古大学,详见本人准考证。

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学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和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岗位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初步人选。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全部应聘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员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

1.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护照);

(2)本、硕、博学历、学位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

(3)个人简历及岗位报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

(4)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在校生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和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提供旗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2年储备期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3.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4.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学校从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人员范围为进入专业测试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专业测试由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

1.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凭《专业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2.专业测试包括两项内容:专业科目考试和结构化面试。数学科学学院教辅岗位、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辅岗位、化学化工学院教辅岗位、计算机学院教辅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分为专业科目笔试和实验操作,其他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全部为笔试。

3.学校按岗位要求组织专业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进行实验操作的教辅岗位专业科目考试中笔试和实验操作各占50分,实验操作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考试环节。报考蒙古语授课岗位和蒙古汉兼通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4.结构化面试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现场应变能力,满分100分。学校成立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面试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专业测试成绩。凡是在开考后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结构化面试资格。凡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聘用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学校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5.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四)初步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核准备案后,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且都进入体检与考察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将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凡通过笔试、面试符合录取分数的人员,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二)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4人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全面考察。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素质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对不适合岗位需求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一)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召开党委会,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二)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内蒙古大学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学校召开党委会,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四)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九、纪律和监督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自治区教育厅0471-28569112856813

内蒙古大学0471-4994292

十、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适用于公开招聘教辅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二)面试结束以后因任何原因出现空额均不进行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咨询电话:0471—4992230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本简章由内蒙古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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