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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会东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4/5/6 19:49:53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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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会东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会东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4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40名,其中:语文教师7名,数学教师10名,英语教师4名,政史教师2名,物理教师6名,化学教师3名,地理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音乐教师1名,体育教师2名,美术教师1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会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为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时间: 2013年7月17日-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共三天。

  (二)地点:会东县人力资源市场(会东县就业局内)。

  (三)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政策性加分材料,验原件后交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查: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东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会东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审查合格后,由本人填写《会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表》。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者如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其相应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不足开考比例时,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收费标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两科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

  (七)联系方式:考生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办法和成绩的确定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共两科。

  科目一:《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值100分。

  科目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29日。

  上午9:00至10:30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3:00至4: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2013年7月28日早上8:30至下午5:00在会东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

  5、笔试总成绩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会东县公告栏张榜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2工作日内按程序和规定查分。查分结束后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相关事宜。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卷面成绩为100分。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人员如出现并列名次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因考生放弃面试而出现空缺的,按程序依次递补。

  2、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三) 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4)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属服务基层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证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

  (四)成绩的确定: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三部分组成(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和报考职位,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为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为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考核

  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按程序递补。

  六、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会东县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规定程序进行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县教育局提供的聘用岗位,不愿参加选择岗位的,视为放弃,由此出现的空缺,按程序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为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所有录(聘)用考试,在新聘用岗位工作满三年,方可申请县内调整;工作满六年,方可申请调出县外。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426309

  会东县教育局:0834-5422612

  监督电话:

  会东县纪委监察局:0834-5422463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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