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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2013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简章

发表时间:2014/5/6 19:21:31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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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2013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简章
  为了促进长沙高新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长沙高新区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及教育管理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长沙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通过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硬件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等措施,有力推进了园区教育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打造了明德麓谷学校、麓谷中心小学、湖南一师虹桥实验小学、雷锋小学、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及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知名学校,现诚邀各类优秀教师及学校管理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选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核、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三、选聘计划

  (一)骨干教师:

  

骨干教师

  (二)在职教师

  

在职教师

  三、管理办法及待遇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2、凡聘用后,经长沙高新区教育局认定的老师,在任期内享受每年10000元的岗位津贴。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理念新,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即: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专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专、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师资格证(工民建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任一证即可)。

  4、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即:语言类学科(语文、英语)为二甲,其它学科为二乙。

  5、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

  6、年龄: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可放宽5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学历:本科以及上学历。

  8、工作经历:小、初中骨干教师岗位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如: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5年);职专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职专在职教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3年8月31日,但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

  9、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二)小、初中骨干教师还需按要求满足以下条件(即一类条件满足其中一项,或二类条件同时满足其中两项):

  一类:以下条件满足之一。

  1、特级教师;

  2、2008年以来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湖南省优秀教师者;

  3、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老师;

  4、2008年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地市级教育科学研究院、所)组织的赛课、学科竞赛等教学活动中获得过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类: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两个的骨干教师:

  1、2008年以来在省级及以上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者主持过地市级以上课题1个以上(含1个);

  2、小学岗位要求担任过24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小学学校教导主任、教研主任等教育教学中层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初中岗位要求在省级示范性中学或其分校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教育教学管理中层以上职务工作经历;

  3、区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老师;

  4、参加过教育部“跨世纪园丁工程”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者。

  注:报考小学业务副校长岗位者,必须满足二类(2)项条件要求。

  (三)职专骨干教师还需按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在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职学校工作,或高校(含高职院校)工作;

  2、2008年以来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高校(含高职院校)优秀教师;

  3、2008年以来在省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指导奖,或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

  4、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相应学科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

  5、中学高级职称(语文岗位),或工程师职称(电子、信息、机械岗位)

  注:以上条件(1)为必要条件,(2)-(5)项条件任意满足两项。

  五、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暂定于2013年8月4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报名地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麓谷大道668号)一楼展厅会议室

  4、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www.csldbz.gov.cn)、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长沙高新教育网(/)上按照报考岗位下载《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中小学)》或《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职专)》并按照要求据实填写。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提交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和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长沙高新区教育局将于2013年8月10日前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5、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二)试教、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考核环节。

  2、试教:主要初步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学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满分100分,试教结束后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含3:1)的比例,则报考该岗位人员全部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3、考核:小、初中及职专语文岗位考核由课堂教学及面试构成。职专工民建、机械加工、信息技术岗位由课堂教学、面试和专业实训操作构成。

  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驾驭课堂的能力、教学的手段及课堂教学效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专业实训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实际操作技术、专业实践水平及技能。

  4、考核成绩合成:小、初中及职专语文岗位按课堂教学与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职专工民建、机械加工、信息技术岗位按课堂教学、面试、专业实训操作成绩6:2:2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5、试教、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长沙高新人才网、长沙高新教育网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不同类别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综合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即为拟录聘人员,结果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长沙高新人才网、长沙高新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五)聘用。由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其它

  1、此次选聘工作由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报市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导下,由长沙高新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全程监督。

  2、在招聘任何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聘资格。

  3、整个选聘工作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长沙高新人才网、长沙高新教育网上公布有关情况。

  4、本方案由长沙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负责解释。

  5、联系电话:

  长沙高新区教育局:0731-88982764、88992762、88995131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1-88995586

  6、监督电话:

  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0731-88995359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4907996,84907997

  附件一:《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中小学)》

  附件二:《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职专)

  附件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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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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