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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2014年招聘中职类学校专业教师

发表时间:2014/5/6 18:38:21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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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2014年招聘中职类学校专业教师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嘉善县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为加快适应我县职业教育形势的变化,满足中职类学校专业教师的师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14年嘉善县中职类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况

  (一)参与中职类专业招聘的学校。嘉善县职业中专、嘉善县信息技术工程学校。

  (二)招聘人数。嘉善县职业中专5名,嘉善县信息技术工程学校6名,合计11名。(招聘学科分布以及具体学科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学校对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学历破格的必须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本科学历,非师范类必须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向社会开放招聘的学科,应聘对象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5~6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五楼(魏塘街道谈公南路150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由本人填写《嘉善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岗位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4.报名确认。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发放《嘉善县2014年度教师招聘报名确认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根据情况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考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公共教育理论(占10%)、学段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占90%)。考试时间90分钟。

  (2)面试。各岗位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分试讲(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总分100分。试讲(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把握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组织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和素质、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20分钟,满分50分。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技能水平和动手实践能力,满分50分。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技能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自然淘汰。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29日-30日,地点另定。

  6.体检、考核。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以技能测试、笔试、试讲为序,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淘汰,此名额不再递补。

  7.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同级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核准聘用的人员,应在2014年8月5日前凭档案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五、招聘的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3.面向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专业教师和社会招聘人员,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之日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历届毕业生应在报名时当场提供),未如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招聘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附件:1.嘉善县2014年中职类学校专业教师招聘信息

  2.嘉善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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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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